今天下午,市民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准备把家从南昌路搬到辽源路,便与一家以每车90元钱的价格达成口头协议。开始时,搬家工以家具太多为由提出要加钱,于先生无奈给加了钱,可搬家工在搬了一车家具后,突然声称公司有事走了。于先生随即联系到了,可是对方竟答复,他们公司从未接受过于先生的订单。据记者了解,目前有九成以上市民在搬家时不与签合同,致使在搬家过程中出现纠纷无法讨说法。记者从多家了解到,其实每个搬运工人身上都带着搬运合同,随时可以与顾客签合同。但是很少有顾客要求签合同,因此,出现了纠纷时顾客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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