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及《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粤教策[2004]25号)的精神,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办学单位、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建立依法治校的工作机构,依法治校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要求,尤其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镇(街)教育组和学校既要全面按照基本标准推进依法治校,也可以结合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依法治校的切入点,由点及面,启动依法治校的工作。 三、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校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 (1)学校名称、校址、类型; (2)办学宗旨; (3)办学规模; (4)主要任务; (5)内部管理制度; (6)教师、职员、学生; (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8)章程的修改程序。 2、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制度。 (2)学校管理制度要求: ①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学校章程确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起草;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学校党委(党支部)、教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也可在校刊或校园网公布草案征求学生意见;涉及教师权益事项的规定,还应将草案提交教师代表大会或工会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民办学校由校长提交学校董事会决定通过),校长签署公布。 ②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起草规定要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管理制度不得与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得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③管理制度形式合法。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文件,应当符合学校文件的发文形式。 ④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应当公开,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校校刊和校园网公布。 ⑤管理制度修订和废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废止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订和废止管理规定也应遵循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 ⑥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应当汇编成册。 (二)校内管理制度完善 学校基本管理体制应在章程中列明,并有相应原规章制度。 1、公立中小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规章制度要规定校长决策程序和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1)校长具有合法资格; (2)校长能按照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3)有明确的党组织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具体监督保障措施。 2、民办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1)有合法的董事会、理事会; (2)董事会、理事会有章程和议事规则; (3)董事会、理事会能按照章程履行职责,决定重大事项; (4)校长能按照董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学校管理职责。 3、内部机构设置符合规定。 (1)机构设置任命标准; (2)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 (3)有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 (2)有健全的管理系统并能有效地依法按照章程实施管理活动; (3)学校的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 (4)招生规定、招生广告、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退费标准和办法、财务、学校法人资产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5)对外签订民事合同经过学校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学校无乱收费情况。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2)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及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3)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健康、规范。 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 (1)教师岗位职责明确,遵守教学制度、教学规程; (2)学生学籍管理、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 (3)考场秩序井然,考试规则落实。 4、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1)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评估标准、评估并得到教师认可; (2)教研制度健全落实; (3)教师进修计划落实; (4)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合格。 5、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完善学校保护机制。 (1)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2)学校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 (3)校园无凶杀、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行为; (4)教师学生无贩毒、吸毒、性侵犯等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5)校园无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6)投保学校责任险; (7)建立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8)学生伤害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赔偿责任落实; (9)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周边环境文明、健康。 6、接受教育行政等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1)自觉接受教育行政等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督导、监督和管理;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视察和监督; (3)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1、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1)有健全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工作制度; (2)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3)工会和教代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4)工会能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办学特色、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 (2)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 (3)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招聘、教职工职务评定与聘任、年度考核、评先奖励、教职工分配方案、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学生作息时间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5)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6)建立家长委员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7)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教师权益 1、依法聘任教师。 (1)学校聘任的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2、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 (1)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合法; (2)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合法; (3)教师进修培训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4)教师分配制度公正、合法; (5)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等权利和工作条件得到保障; (6)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及相关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7)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得到落实。 3、依法管理教师。 (1)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制度健全; (2)教师能够依法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4、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1)建立教师违纪处理委员会; (2)教师的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3)对违纪教师的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4)教师的申诉权等救济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1、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2、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教职工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 3、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 4、建立校内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 (1)学生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2)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5、建立学生申诉委员会。 (1)学生申诉委员会公开; (2)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规则公开。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1、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 2、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学校普法领导小组。 (1)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 (2)学校领导学法制度落实; (3)学生法制课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方面做到“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教职工学法制度落实; (5)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 (6)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3、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 (1)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校领导依法办学; (3)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1、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 3、学校有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机构。 4、依法治校工作机构职责: (1)审核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处理学校内外法律事务; (3)受理学生申诉; (4)负责学校普法教育。 5、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6、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到位。 7、依法治校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得到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各镇(街)教育组根据本方案制定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具体要求。 (二)各镇(街)教育组根据实施方案和依法治校具体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活动。 (三)在开展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南海区教育局评选出“南海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若干所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以多种方式介绍、推广示范校依法办学的先进经验,推进全区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五)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南海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具体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适当调整。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