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翻唱』 广州搬家小心李鬼-如何识别真广州大众搬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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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ng7727(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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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8-8-12 10:27:14 (人气 12633 | 评论 条)
上的“大众搬家”。这些网络上数不清的“李鬼”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傍”上了大众搬屋,劣质的服务引来“上帝”的投诉,真“大众”无辜地承受着不白之冤!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傍名牌现象有着越来越泛滥的趋势,成为消费维权和打假都非常困惑的新领域。
网上搜索“大众搬家”一下子跳出162000条网页。大众搬屋有多少精力对付?!
照搬网页擅改电话
截流业务坏你名声
“傍名牌”现象由来已久。但是大量在网上傍名牌的情况,还是近年来冒出的新情况。和现实产品的傍名牌相比,在网上“傍上一傍”,几乎不存在“傍”的成本。记者通过大量调查发现,的网络傍名牌现象,就是名牌企业的官方网站被其他企业仿冒,以类似的网页、域名或信息进行仿冒,但却换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混淆消费者的视线,以截流名牌企业的业务,获取经济利益。据大众搬屋集团质量总监毛建功告诉记者:“网上有数不清的打着‘大众搬屋’的网页,有的连整个网页都照搬。真假难辨之下,业务被截流了,名声被毁坏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消费者无从识别真假,成为一个新的特点。“因为网上交易,没人知道原来的网页是怎么样的。”一位喜欢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告诉记者。
品牌受损维权艰难
企业叫苦防不胜防
被“李鬼”傍上的品牌不仅在行业,家政公司对此也颇感头疼。“我们去年在全国家政会议上也讨论过,现在家政业杂牌公司太多,有些就打着名牌公司的旗号去拉顾客,有发传单的,有网上宣传的,管不了。”萍安家政工作人员刘女士说。
据了解,许多企业眼看着品牌被糟蹋,维起权来却有心无力。刘女士告诉记者,一些顾客找保姆跟叫外卖一样,希望打个电话企业就“送货上门”,从而给傍名牌的公司可乘之机。“他们也能给你找来保姆。问题是服务不到位,不但砸了被仿冒的公司的招牌,消费者自己利益也。因此我们都建议顾客尽量来我们公司看看,看准了资质再决定。”
除了让消费者“实地考察”,还有办法阻止“李鬼”挖客源吗?刘女士坦言“很难”,“公司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管。循法律途径告他们,成本高不算,还不一定赢,因为他们也有营业证,现在很多部门都发证,行业没有统一执照,这是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大众搬屋总经理严锐忠疾呼:恳请有关部门立法严厉打击这类网上“李鬼”,以维护商家与市民的利益,伸张社会正义,促进和谐竞争。
信息发布成本低廉
网上傍款易过借火
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分类信息”,得出4000万条结果,其中大部分是可供发布商务信息的分类网站,包括赶集、维客、58同城、我问等等,各大门户网站也均有分类信息板块。一些网站提供有偿的信息发布服务,由专门的代理商招商并发布,但大多数网站均可随心所欲发布信息,甚至不需注册,发布过程亦不经任何警示与检查。而制作一个网页、注册一个域名,也是价格极其低廉。
以“大众搬屋”为例,记者在网易、百业、酷告等知名或不知名网站上均有雷同信息,数量成千上万,无法统计,而其真名“广州大众搬屋物流有限公司”则相对较少———即使如此,真名下面所列的电话、地址和联系人也各不相同,完全无法判断其“真身”,品牌就这样淹没在鱼龙混杂的信息海洋中。而且,几乎所有网站都把“核实情况”的包袱推得干干净净,纷纷在页面注明“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承担”。
“发布分类信息一点门槛都没有,你说正规军怎么跟集团化的冒牌军比?”经营花店生意的小陈说。他熟谙网络信息发布的手段,谈到网络傍名牌,他连称“太简单了”。
在小陈的指导下,记者试用了一种名为“环球商务信息发布系统”的软件:填上真实的公司信息后,选择软件自带的上千个目标网站,鼠标一点就自动发布。记者选定了10家网站,用16秒时间完成发布,其中有两家发送失败,一家等待审核,其余7家全部发送成功。
“通常我是每隔3天发布一次,每次发300条以上。你想想,一个品牌要是被10个人盯上,那肯定要被淹没的。”小陈认为,目前有实体商店和产品的企业要相对安全些,服务性质的企业比较容易被网络李鬼们“欺负”。
网上做假已成公害
监控管理几成盲点
“我们也向工商部门反映过,但是他们表示没办法。”质量总监毛建功告诉记者,如果是在登记营业执照或是在流通中出现了傍名牌现象,工商部门可以采取行动制止这样的行为。但是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却不是由工商部门监控。
“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不正当竞争。”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建军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涉及拷贝、抄袭了公司的官方网页,就是侵犯了版权,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面对如此庞大的“傍名牌”李鬼,几乎是没可能清除干净。那么,除了恶意制造名牌企业网页傍名牌的情况,发布傍名牌信息的网站,是否要负担责任呢?“这些案例和百度音乐下载的官司有近似。那些分类信息只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搜索,帮你找到一些信息和你需要的东西而已,因此他们并不需要对这些信息负有核实的义务”。
网上遇李鬼市民与商家如何去防范
大众搬屋:消费者可拨打114查询服务,或到有公信力的大报上看广告信息发布。这些都属于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对自己登记的内容负责,是有保障的。而且李鬼造假需要一定的成本付出。
工商部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接到一定数量的投诉和举报,工商部门会作相关调查。“同地区同行业一般不允许雷同的字号存在,所以查下来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傍名牌的企业根本没有这个经营资格,那就以无证经营来查处;另一种可能是他确实有经营资格,但与其发布的信息不同,这样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可以依法查处。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企业如果发现自己的品牌在网上被盗用,应当主动向职能部门投诉。而目前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实体方面,网络侵权的方面收到的投诉尚不多。
消委会:网络李鬼猖獗,不仅企业品牌受损,消费者也往往搞得一头雾水。对此,省消委会新闻与公共事物部主任曾志中建议,消费者在网上寻找服务信息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最好通过114等权威途径取得企业联系方式;如果预订了服务,但其后发现对方是“李鬼”或不能出示相关证件,则可以拒绝接受。
“最重要的是留下证据,包括保存有企业联系方式的网页,以及对方开出的发票。网络取证比较困难,保存的网页未必在法律上有效,但也可作为一项证明。”曾志中说。
消费者被“玩弄”能否找消委会主持公道?曾志中表示,消委会是一个协调,没有相关执法权,但若接到投诉,会将事件转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知多一点傍名牌属不正当竞争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章的第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近又对这一条的有关内容作出了具体界定,“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包括误认为与知名商品的经营者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这一司法解释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网络傍名牌
略数一二三
哈尔滨市一食品经销部注册域名“傍名牌”成被告。据东北网透露,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郝某,因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被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亲亲”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郝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福建亲亲30万元。
“傍”福布斯办排行榜。据新华网报道,“西安福布斯网络科技公司”办了一个排行榜。只要交1000元即可荣登该“西安福布斯”排的“行业网站500强”。但是此“fubusi”非彼“forbes”。
“李鬼携程”网上出没。据《解放日报》报道,有人到携程旅行网上订机票,错把网址“www.ctrip.com”打成了“www.btrip.com”。电脑屏幕上跳出来也是一个机票、酒店预订网站,页面与携程网相似,但却不是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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