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有多高?昨天早上,越秀区荣华路的一家租户的,让附近派出所两次出动民警,物管公司保安和搬家公司工人对峙数个小时。这一切,却是因为业主觉得租户对她“不尊重”.
这场为“尊严”而较真的纠纷发生在荣华路建雅台花园。按此前合同,租期自去年6月7日起,至今年6月7日止。尽管租期还剩下几天,但租户赵老师决定趁着周末搬家。
早上8时将一切打点完毕。在搬运时,遇到小区物管保安的阻拦,原因是———业主未签放行单,按规矩不能放行。
赵老师立刻联系住在附近的业主刘女士,希望她来签单放行。可刘女士立刻拒绝,并表示“搬前一天没打招呼,这是对她的不尊重”。
赵老师急了,多番协调未果。已等了个把小时的搬运工人按捺不住,搬着家具就往外冲。结果,遭到保安拦阻。双方气氛一度紧张,几乎动起手来。赵老师随后报警。附近派出所的数名警员赶到现场,警员拨打业主手机,但对方依然不为所动。警员无奈撤离。
早上11时许,天空阴云密布。工人和赵老师再次与物管交涉。在强行时,又被拦阻。赵老师二度报警。
警员在十几分钟后又来到现场。有警员再次拨打业主电话,要求她到场。业主刘女士终于现身小区。警员于是撤离。
长时间的纠纷,双方都筋疲力尽。赵老师说,自己一周前已通知业主近期搬出,没必要“事事请示”。刘女士则坚持,“租户不尊重我”,“今天别想走”。赵一度欲索回原来850元的押金,也被刘以“不尊重我,押金的钱‘无得倾’”。
马拉松的争论中,物业公司最无奈。一名负责人透露,他们迫于职责才阻拦,但“也怕硬闯,双方打斗必有人受伤,为这种小事,不值得”。 接近中午,事情初步解决。瞒着气极了的赵老师,她的爱人悄悄签下“放弃押金”的保证书。刘女士也迅速签了放行条,终于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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