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走时忘了关水龙头,直到房东发现时,已欠下2000多元水费。为了讨要租户欠下的水费,房东马先生将租户小张告上法院。1月22日,此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
据原告马先生介绍,去年5月,他将积玉桥铁路小区一套两居室租给小张,租期半年。当年11月,马先生再去收租金时,发现屋内已搬空,水龙头却在“哗哗”地流着水。马先生去水务公司查询,得知已欠下2000多元水费。
马先生当即给小张打电话,才知道他在半个月前因工作变动而提前搬走。至于忘关水龙头一事,小张表示他也记不清了。
此后,马先生多次与小张联系,要求他交纳水费,但小张却一直推脱。马先生说,当初租房时,只要求房客交500元押金,现在这笔押金远远不够交水费。无奈之下,马先生将小张告上法院,要求结清水费,并交纳相应滞纳金。
1月22日,小张未到庭应诉。马先生提交水费单及租房合同作为证据。法院将对证据进行审核后,择期宣判。
提醒大家搬家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妥当,并和房东完成交接。来源: